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技工
公告日 | 114/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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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7 ~ 114/07/3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 |
工作內容 | (一) 收發、分案業務。 (二) 協助一般行政庶務工作(本分署得視錄取者專長、經驗及業務需要調整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 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 具有專業證照者(如水電證照等)或具有協助辦理事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星期一)前以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分署報名,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 (二) 報名方式: 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 2 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3.相關證照資料影本或其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 面談甄選: 1.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另行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分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成績候補名額 1 名,候補期間 3 個月。 (四) 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萬3,190元至3萬9,270元(實際薪資依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五) 聯絡人:本分署秘書室李主任,電話:(02)2632-6939轉503 (六) 甄選履歷空白表請至本分署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https://www.sly.moj.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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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7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
職稱
技工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收發、分案業務。 (二) 協助一般行政庶務工作(本分署得視錄取者專長、經驗及業務需要調整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限中央各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 具電腦基本操作能力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 具有專業證照者(如水電證照等)或具有協助辦理事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星期一)前以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分署報名,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 (二) 報名方式: 1.填寫履歷表,並貼妥 2 吋半身照片(如附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 3 年考核通知書、受訓及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3.相關證照資料影本或其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 面談甄選: 1.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另行通知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2.分署得視人員報名與甄審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甄選結果得視成績候補名額 1 名,候補期間 3 個月。 (四) 本職缺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萬3,190元至3萬9,270元(實際薪資依原敘工餉等級支給)。 (五) 聯絡人:本分署秘書室李主任,電話:(02)2632-6939轉503 (六) 甄選履歷空白表請至本分署網站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https://www.sly.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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