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
科長

公告日 114/07/08
刊登起迄日 114/07/08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能源署
職稱 科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1樓
工作內容 一、綜理太陽光電、小水力與生質能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之擬訂業務。 二、綜理太陽光電、小水力與生質能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示範獎勵、設置推動、設備認定及查核業務。 三、綜理太陽光電、小水力與生質能再生能源技術研發與示範應用、發展及推廣之國際合作業務。 四、綜理太陽光電、小水力與生質能再生能源國土利用及空間分布之規劃業務。 五、太陽光電、小水力與生質能再生能源專區之規劃及推動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備電力、電機工程、機械、化學工程、水利或公共行政相關業務承辦經驗尤佳。 四、具有規劃、協調、整合及管理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7月1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能力證書) 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791 江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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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8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經濟部能源署

職稱

科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綜理太陽光電、小水力與生質能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之擬訂業務。 二、綜理太陽光電、小水力與生質能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之示範獎勵、設置推動、設備認定及查核業務。 三、綜理太陽光電、小水力與生質能再生能源技術研發與示範應用、發展及推廣之國際合作業務。 四、綜理太陽光電、小水力與生質能再生能源國土利用及空間分布之規劃業務。 五、太陽光電、小水力與生質能再生能源專區之規劃及推動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並具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備電力、電機工程、機械、化學工程、水利或公共行政相關業務承辦經驗尤佳。 四、具有規劃、協調、整合及管理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7月18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能力證書) 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791 江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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