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08
刊登起迄日 114/07/08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折合新台幣30,602元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
工作內容 辦理各村行政管理及一般民政業務、支援本所課室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公務機關約僱或職務代理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甄選簡要自傳。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切結書1份(請於附件下載)。 (二) 報名時間及方式:114年7月11日前將報名資料以下列方式之一進行報名: 1、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收(地址:92941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以郵戳為憑,並請來電確認:08-8612501轉208)。 2、親送本所公文收發處(由收發人員加蓋章戳後才算)。 3、親送本所人事室。 (三)注意事項: 1、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權責機關核定生效之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3月下旬;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且已無考試錄取人員可資分配,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者,則於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僱)。 2、本次甄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通知進行面試,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 3、參加應徵者報名逾期、證件不齊全(經通知補件後仍未於期限內補齊)均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及寄還資料(如須寄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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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08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8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屏東縣琉球鄉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三等220薪點,折合新台幣30,602元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辦理各村行政管理及一般民政業務、支援本所課室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公務機關約僱或職務代理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甄選簡要自傳。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切結書1份(請於附件下載)。 (二) 報名時間及方式:114年7月11日前將報名資料以下列方式之一進行報名: 1、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收(地址:92941屏東縣琉球鄉中福村行政路12號,以郵戳為憑,並請來電確認:08-8612501轉208)。 2、親送本所公文收發處(由收發人員加蓋章戳後才算)。 3、親送本所人事室。 (三)注意事項: 1、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權責機關核定生效之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3月下旬;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且已無考試錄取人員可資分配,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者,則於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僱)。 2、本次甄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通知進行面試,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 3、參加應徵者報名逾期、證件不齊全(經通知補件後仍未於期限內補齊)均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及寄還資料(如須寄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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