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正工程司

公告日 114/07/09
刊登起迄日 114/07/08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職稱 正工程司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南區)
工作內容 一、督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之法定作業、規劃技術分析。 二、配合重大建設,研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可行性。 三、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法令檢討。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大專院校以上都市計畫、建築、景觀等相關系(科)以上畢業,碩士學位尤佳,並現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1年之公務人員。 三、如具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都市更新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4年7月18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四、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局網站「人事徵才公告區」公告。 五、本案聯絡人:人事室游小姐;電話:02-27208889#1039。 六、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8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職稱

正工程司

職系

都市計畫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督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之法定作業、規劃技術分析。 二、配合重大建設,研商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可行性。 三、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法令檢討。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都市計畫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大專院校以上都市計畫、建築、景觀等相關系(科)以上畢業,碩士學位尤佳,並現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1年之公務人員。 三、如具辦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都市更新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4年7月18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四、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局網站「人事徵才公告區」公告。 五、本案聯絡人:人事室游小姐;電話:02-27208889#1039。 六、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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