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09
刊登起迄日 114/07/08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
工作內容 (1)工程採購、勞務採購、履約管理、施工查證及工程稽核。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工作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影本,於114年7月22日(星期二)前郵寄978004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茹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親自送達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以線上應徵方式上傳履歷資料及相關附件。 二、本職缺為職務代理⼈,280薪點,每⽉薪資新臺幣42,028元。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三、本處將就所具資格條件先以書面審查,擇期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五、連絡電話:03-8875306#631劉科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20~1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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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4/01~1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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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10~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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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8 ~ 114/07/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1)工程採購、勞務採購、履約管理、施工查證及工程稽核。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工作2年以上之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工作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影本,於114年7月22日(星期二)前郵寄978004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茹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親自送達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以線上應徵方式上傳履歷資料及相關附件。 二、本職缺為職務代理⼈,280薪點,每⽉薪資新臺幣42,028元。約僱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三、本處將就所具資格條件先以書面審查,擇期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五、連絡電話:03-8875306#631劉科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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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20~1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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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01~1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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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10~1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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