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
書記
| 公告日 | 114/07/0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 |
| 職稱 | 書記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巿金山區民生路65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協辦人事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曾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7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缺一不可):(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現職派令影本。(四)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 二、甄選方式:(一)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分局得予從缺。 三、聯絡電話:02-24980961 ,人事室陳先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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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協辦人事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不含曾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採線上報名應徵,意者請於114年7月20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註明手機、電子信箱等聯絡方式)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缺一不可):(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現職派令影本。(四)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五)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 二、甄選方式:(一)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未到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分局得予從缺。 三、聯絡電話:02-24980961 ,人事室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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