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臨時人員
公告日 | 114/07/0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8 ~ 114/07/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4段50號 |
工作內容 | 1.首長駕駛,平日隨行載送區長執行公務,假日配合公務活動出勤。 2.公務車駕駛。 3.秘書室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2.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 3.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4.能配合假日或夜間加班及調整休假日,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並親筆簽名,請至新北市政府網頁/市府徵才/五股區公所路徑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身分證、畢業證書、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以上影本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於114年7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送)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4段50號人事室(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秘書室首長駕駛)。 二、本次徵才至多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工作報酬:新臺幣34,775元(須自付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四、就獲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催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五、聯絡人及聯絡方式:1.聯絡人:宋先生。2.電話:02-22916051#412。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4.有關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秘書室代理主任陳主任,電話:02-22916051分機 31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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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8 ~ 114/07/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五股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首長駕駛,平日隨行載送區長執行公務,假日配合公務活動出勤。 2.公務車駕駛。 3.秘書室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2.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 3.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 4.能配合假日或夜間加班及調整休假日,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並親筆簽名,請至新北市政府網頁/市府徵才/五股區公所路徑下載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身分證、畢業證書、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以上影本文件請以A4紙張格式並依序裝訂,於114年7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送)新北市五股區中興路4段50號人事室(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秘書室首長駕駛)。 二、本次徵才至多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工作報酬:新臺幣34,775元(須自付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四、就獲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催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五、聯絡人及聯絡方式:1.聯絡人:宋先生。2.電話:02-22916051#412。3.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4.有關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秘書室代理主任陳主任,電話:02-22916051分機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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