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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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8 ~ 114/07/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
職稱 | 約僱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臺東縣 |
工作地點 | 臺東市正氣路440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教務處註冊組學籍管理、成績處理等行政業務暨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需具大學學歷以上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證明)。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熟悉WORD、EXCEL、電腦軟體應用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具有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5點以前,將報名應檢附表件以電子郵件e-mail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填寫「報名東商幹事職代約僱人員甄選」,報名完成後並請於報名期間上班時間來電確認,連絡電話:089-350575#2311或2310,一律採電子郵寄報名方式報名,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寄(送)達者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表件:(請依序排列掃描成 1 個檔案)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原住民族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五)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甄選: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選(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數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自榜示日起3個月止。 (三)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面試100%。 (四)甄試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75分),該職缺得從缺,或再次辦理甄選。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止,若幹事延長病假事由消滅,申請提前返校上班,實際離職日期為原職缺人員銷假上班當日,受僱人應無條件解職,不得異議。 五、錄取人員應於本校通知時間報到、簽約,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六、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七、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資格不符或未獲參加甄選者,不另通知。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八、錄取人員應配合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資料查詢,並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社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如有不得進用之情事,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十、請至本校校網下載簡章及報名表(https://www.tscvs.ttct.edu.tw/home) 十一、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89)350575分機2100林主任、報名事宜請電(089)350575分機2310林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僱代理人
114/06/24~114/07/01
|
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8 ~ 114/07/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東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職稱
約僱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臺東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務處註冊組學籍管理、成績處理等行政業務暨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需具大學學歷以上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證明)。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熟悉WORD、EXCEL、電腦軟體應用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具有學校行政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即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5點以前,將報名應檢附表件以電子郵件e-mail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填寫「報名東商幹事職代約僱人員甄選」,報名完成後並請於報名期間上班時間來電確認,連絡電話:089-350575#2311或2310,一律採電子郵寄報名方式報名,逾期或以其他方式寄(送)達者不予受理。 二、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表件:(請依序排列掃描成 1 個檔案)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一)報名表。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原住民族身分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五)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甄選: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甄選(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二)錄取名額:正取1名,得備取數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自榜示日起3個月止。 (三)甄選方式及分數比率:面試100%。 (四)甄試成績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75分),該職缺得從缺,或再次辦理甄選。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12日止,若幹事延長病假事由消滅,申請提前返校上班,實際離職日期為原職缺人員銷假上班當日,受僱人應無條件解職,不得異議。 五、錄取人員應於本校通知時間報到、簽約,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六、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七、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資格不符或未獲參加甄選者,不另通知。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八、錄取人員應配合辦理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資料查詢,並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蒐集、處理及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社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如有不得進用之情事,取消其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 十、請至本校校網下載簡章及報名表(https://www.tscvs.ttct.edu.tw/home) 十一、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89)350575分機2100林主任、報名事宜請電(089)350575分機2310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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