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約聘人員
公告日 | 114/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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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聘6等280薪點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6樓 |
工作內容 | 1.辦理技能檢定相關業務。 2.辦理特定對象補助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政府公文辦理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具基本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
聯絡方式 | (一)檢送資格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本中⼼網站⾸⾴/訊息公告/機關徵才/徵才資訊項下下載)。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5.上述文件請於114年7月14日前郵寄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7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字樣。 (二)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請自行填妥,並貼妥足額郵資,本中心將於甄選完畢後寄還相關文件;如不取回繳驗資料及證件者,本項免附。所附資料請以A4直式印製,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為限。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中心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4)22595700分機681人事室謝小姐。 (五)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係預估缺,代理期間暫訂⾃114年7⽉16⽇起⾄115年6⽉24⽇⽌,惟以實際請假⽇期為主,⽉⽀報酬新臺幣38,948元,屆時如未出缺將由本中⼼逕⾏取消本次甄選及通知應徵職務者。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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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約聘6等280薪點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技能檢定相關業務。 2.辦理特定對象補助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政府公文辦理經驗或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具基本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能力。
聯絡方式
(一)檢送資格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本中⼼網站⾸⾴/訊息公告/機關徵才/徵才資訊項下下載)。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5.上述文件請於114年7月14日前郵寄408281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501號7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字樣。 (二)回郵信封:收件地址及收件人位置請自行填妥,並貼妥足額郵資,本中心將於甄選完畢後寄還相關文件;如不取回繳驗資料及證件者,本項免附。所附資料請以A4直式印製,若提供不實,撤銷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為限。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中心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04)22595700分機681人事室謝小姐。 (五)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係預估缺,代理期間暫訂⾃114年7⽉16⽇起⾄115年6⽉24⽇⽌,惟以實際請假⽇期為主,⽉⽀報酬新臺幣38,948元,屆時如未出缺將由本中⼼逕⾏取消本次甄選及通知應徵職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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