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福和國民中學
專案助理
| 公告日 | 114/07/09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1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福和國民中學 |
| 職稱 | 專案助理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立福和國民中學(23450新北市永和區永利路71號)。 |
| 工作內容 | 辧理本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劃相關行政業務。 |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電腦資訊或生活科技相關科系畢業,學有專長者。 (二)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 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2.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曾犯性騷擾、性侵害等相關罪行經判決確定。 3. 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三)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唯須能勝任工作。 |
| 聯絡方式 | 相關甄選方式詳見本校最新消息(https://www.fhjh.ntpc.edu.tw/)新北市立福和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第1次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專任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本校聯絡電話:(02)29289493分機210 廖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福和國民中學
職稱
專案助理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辧理本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計劃相關行政業務。
資格條件
(一)大學電腦資訊或生活科技相關科系畢業,學有專長者。 (二)凡有以下任一事項者不得參加甄選,若已錄取者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負法律上之責任: 1. 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2.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或曾犯性騷擾、性侵害等相關罪行經判決確定。 3. 行為不檢,查證屬實者。 (三)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優先,唯須能勝任工作。
聯絡方式
相關甄選方式詳見本校最新消息(https://www.fhjh.ntpc.edu.tw/)新北市立福和國民中學114學年度第1次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專任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本校聯絡電話:(02)29289493分機210 廖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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