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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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1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12樓) |
工作內容 | 1.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審查及法令釋疑,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收取之業務推動及法令釋疑,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業務推動及法令釋疑,督導執行農地利用及管理相關業務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中華民國國籍,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地政、都市計畫、農藝、園藝、景觀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公務機關實務工作經驗為佳。 2.男女不拘。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者。 |
聯絡方式 | 1.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2.意者請填具應徵人員履歷表 (請至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ardswc.gov.tw最新消息下載),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5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3.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僱),按月支薪38,948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 4.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李小姐電 話:049-2347714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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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農業用地變更使用案件審查及法令釋疑,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收取之業務推動及法令釋疑,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業務推動及法令釋疑,督導執行農地利用及管理相關業務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中華民國國籍,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大專以上地政、都市計畫、農藝、園藝、景觀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具公務機關實務工作經驗為佳。 2.男女不拘。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者。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2.意者請填具應徵人員履歷表 (請至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ardswc.gov.tw最新消息下載),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經歷證明文件等影本,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5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3.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應即解僱),按月支薪38,948元,享有全民健保、勞保。 4.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名,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聯絡人:李小姐電 話:049-234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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