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約僱技術員

公告日 114/07/09
刊登起迄日 114/07/09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00號。
工作內容 1.中央機關或學校建築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審圖作業。 2.中央機關或學校建築工程公開閱覽及招決標作業等事項。 3.中央機關或學校建築工程施工階段履約管理(含品質、進度、預算及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4.中央機關或學校建築工程驗收階段之各項驗收作業。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社會住宅履約管理等事宜)。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營建工程、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並務必詳實填寫)(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證照影本等或特殊身分證明等資料,並於114年7月31日前(含)線上應徵本職缺,將上開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7)2212425#36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技術員】,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4.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為280薪點至330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38,948元至45,903元。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技術員
114/06/11~1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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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3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

職稱

約僱技術員

職系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中央機關或學校建築工程規劃設計階段審圖作業。 2.中央機關或學校建築工程公開閱覽及招決標作業等事項。 3.中央機關或學校建築工程施工階段履約管理(含品質、進度、預算及職業安全衛生事項)。 4.中央機關或學校建築工程驗收階段之各項驗收作業。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社會住宅履約管理等事宜)。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營建工程、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可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並務必詳實填寫)(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其他工作證明文件、證照影本等或特殊身分證明等資料,並於114年7月31日前(含)線上應徵本職缺,將上開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7)2212425#362,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技術員】,或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前往【不須具公務⼈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啟動帳號後,維護「個⼈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相關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PDF檔案後上傳)。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及電子信箱。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4.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為280薪點至330薪點,換算薪資為新臺幣(以下同)38,948元至45,9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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