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代理運動教練
公告日 | 114/07/09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14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
職稱 | 代理運動教練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38號)。 |
工作內容 | 本校田徑訓練等事宜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十條」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者;惟經查證隱瞞者得予取消錄取資格、解聘。 (二)、報考資格:持有教育部體育署(含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之田徑合格專任運動教練證初級(含)以上。 (三)報名人檢具相關證件接受資格審查並先自行檢核,工作人員辦理書面審查,未符資格者,即不得參加甄選,不得異議。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親自或委託報名(攜帶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委託報名需繳交委託書)。 報名地點 本校訓輔大樓4樓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聯絡電話 03-3946001分機6141陳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代理運動教練
114/01/07~114/01/13
|
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14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代理運動教練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本校田徑訓練等事宜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1.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無「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十條」情事者,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者;惟經查證隱瞞者得予取消錄取資格、解聘。 (二)、報考資格:持有教育部體育署(含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之田徑合格專任運動教練證初級(含)以上。 (三)報名人檢具相關證件接受資格審查並先自行檢核,工作人員辦理書面審查,未符資格者,即不得參加甄選,不得異議。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親自或委託報名(攜帶有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委託報名需繳交委託書)。 報名地點 本校訓輔大樓4樓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3段38號) 聯絡電話 03-3946001分機6141陳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代理運動教練
114/01/07~114/01/13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