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
助理技術師
公告日 | 114/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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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17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成功大學 |
職稱 | 助理技術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南市 |
工作地點 | 臺南市大學路一號(本校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中心衛生保健組) |
工作內容 | 一、督導與管理本校各校區餐廳及販賣部之衛生相關業務: 1.校內餐廳環境稽查、協助食品微生物抽檢、油炸食用油及餐具衛生。 2.督導校內餐飲廠商衛生管理及食材留樣。 3.食材登錄平台管理。 4.協助審核餐廳從業人員衛生安全教育及人員資格。 5.辦理與餐飲及食安相關業務及公文。 6.大專校院餐飲衛生輔導評鑑。 7.協助校內突發食安事件處理。 二、辦理校內營養相關活動,提供相關教育及諮詢服務: 1.開設健康促進計畫體位管理班和個案相關營養諮詢服務。 2.提供教職員工生營養諮詢及營養教育相關活動。 3.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科學)、食品營養(科學)、保健營養(技術)、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醫學營養、食品暨保健營養、保健營養生技、營養保健科學、臨床營養、營養科學與教育等系、科、組、學位學程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營養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專門職業證書者。(請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三、曾從事膳食供應與管理、臨床營養、社區營養三項之一,或具學校餐廳管理經驗、HACCP 60A及60B證書等優先考慮。 四、具備文書處理、餐飲資料分析及口頭簡報能力。 五、具備良好溝通能力及敬業工作態度。 六、熟悉餐飲衛生管理工作及食品安全相關規定。 七、報名時需上傳前開應備證件,如未檢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錄取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期限:自114年7月9日起至114年7月17日23時59分截止。(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達3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二、本職缺依本校「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以255薪點(折合新臺幣37,080元/月)敘薪,相關職前年資如符合規定可提敘薪級,起薪最高每月薪資可達新臺幣41,188元。 三、意者請至「國立成功大學校聘人員甄選報名網」(https://apps.pers.ncku.edu.tw/ejob/index.php)報名,並上傳應檢附證件,免寄送紙本報名文件。如未於報名期限內至報名網完成報名、上傳相關證件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後可至網站查看審查情形及職缺進度,甄選結果(正備取名單)可於甄選後至人事室首頁/徵才訊息查看) 四、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業務測驗、面試(或依業務測驗成績擇優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個月。業務測驗及面試日期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 五、業務測驗及面試科目: ※ (一)業務測驗(50%):餐飲衛生與健康飲食 ※ (二)面試(50%)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聯絡電話:06-2757575轉50866黃小姐。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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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成功大學
職稱
助理技術師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一、督導與管理本校各校區餐廳及販賣部之衛生相關業務: 1.校內餐廳環境稽查、協助食品微生物抽檢、油炸食用油及餐具衛生。 2.督導校內餐飲廠商衛生管理及食材留樣。 3.食材登錄平台管理。 4.協助審核餐廳從業人員衛生安全教育及人員資格。 5.辦理與餐飲及食安相關業務及公文。 6.大專校院餐飲衛生輔導評鑑。 7.協助校內突發食安事件處理。 二、辦理校內營養相關活動,提供相關教育及諮詢服務: 1.開設健康促進計畫體位管理班和個案相關營養諮詢服務。 2.提供教職員工生營養諮詢及營養教育相關活動。 3.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於公立、依法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營養(科學)、食品營養(科學)、保健營養(技術)、食品營養與保健生技、醫學營養、食品暨保健營養、保健營養生技、營養保健科學、臨床營養、營養科學與教育等系、科、組、學位學程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請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二、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營養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營養師」專門職業證書者。(請檢附相關證書影本) 三、曾從事膳食供應與管理、臨床營養、社區營養三項之一,或具學校餐廳管理經驗、HACCP 60A及60B證書等優先考慮。 四、具備文書處理、餐飲資料分析及口頭簡報能力。 五、具備良好溝通能力及敬業工作態度。 六、熟悉餐飲衛生管理工作及食品安全相關規定。 七、報名時需上傳前開應備證件,如未檢齊者視同資格不符。錄取後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提供體檢報告後,始得正式簽約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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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期限:自114年7月9日起至114年7月17日23時59分截止。(期限屆滿報名人數未達3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二、本職缺依本校「校聘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以255薪點(折合新臺幣37,080元/月)敘薪,相關職前年資如符合規定可提敘薪級,起薪最高每月薪資可達新臺幣41,188元。 三、意者請至「國立成功大學校聘人員甄選報名網」(https://apps.pers.ncku.edu.tw/ejob/index.php)報名,並上傳應檢附證件,免寄送紙本報名文件。如未於報名期限內至報名網完成報名、上傳相關證件或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報名後可至網站查看審查情形及職缺進度,甄選結果(正備取名單)可於甄選後至人事室首頁/徵才訊息查看) 四、經職缺單位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業務測驗、面試(或依業務測驗成績擇優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決定是否酌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4個月。業務測驗及面試日期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 五、業務測驗及面試科目: ※ (一)業務測驗(50%):餐飲衛生與健康飲食 ※ (二)面試(50%) 六、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八、聯絡電話:06-2757575轉50866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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