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分析師
公告日 | 113/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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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8 ~ 113/1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
職稱 | 分析師 |
職系 | 資訊處理 |
職等 | 7等 |
縣市 | 臺北市,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 |
工作內容 | (一)智慧城市政策與創新實證業務規劃與執行。 (二)智慧城市推廣業務規劃與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公務人員,並具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三)現職辦理政策規劃執行、專案管理、採購履約執行相關工作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五)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精神、規劃與溝通協調能力,具政府採購法相關證照尤佳。 |
聯絡方式 | (一) 報名方式: 1. 現職人員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惟如經審查履歷資料仍無法確認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足以影響判斷應徵者資格者可另要求檢附相關證明。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等(無則免附) 依序裝訂,於113年12月15日(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臺北市政府資訊局(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51353;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秘書室科員職務】,或將上開檔案 E-mail 至[email protected],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報名資料。 (二)甄選方式與程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 2.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三)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區(https://doit.gov.taipei/)。 2.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審)選。 3.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附則: 1.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未達適當擇優人數時,將再公告延長報名時間。 2.所繳證件及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 3.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向主任聯繫(02-27208889分機51801);甄試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紀小姐(連絡電話:02-27208889轉51353)。 4.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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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9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8 ~ 113/1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職稱
分析師
職系
資訊處理
職等
7等
縣市
臺北市, 宜蘭縣
工作內容
(一)智慧城市政策與創新實證業務規劃與執行。 (二)智慧城市推廣業務規劃與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公務人員,並具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三)現職辦理政策規劃執行、專案管理、採購履約執行相關工作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且未受懲戒處分、品性端正者。 (五)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精神、規劃與溝通協調能力,具政府採購法相關證照尤佳。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 1. 現職人員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惟如經審查履歷資料仍無法確認限制轉調期限、升官等訓練及格資料、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等,足以影響判斷應徵者資格者可另要求檢附相關證明。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如政府採購證照、專業證照等個人專長及相關服務經歷證明等(無則免附) 依序裝訂,於113年12月15日(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臺北市政府資訊局(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51353;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中央區),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應徵秘書室科員職務】,或將上開檔案 E-mail 至[email protected],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報名資料。 (二)甄選方式與程序: 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經通知補件未於2日內補齊、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 2.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三)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區(https://doit.gov.taipei/)。 2.參加甄選人員資格、條件、能力不符需求者,本局可斟酌情況錄取從缺,重新辦理甄(審)選。 3.錄取人員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商調及報派(到)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四)附則: 1.無人報名或報名人數未達適當擇優人數時,將再公告延長報名時間。 2.所繳證件及所填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 3.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與向主任聯繫(02-27208889分機51801);甄試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紀小姐(連絡電話:02-27208889轉51353)。 4.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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