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10
刊登起迄日 114/07/10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工作內容 1.公園清潔景觀維護、志工及公園雜項業務。 2.山坡地水保及林業相關業務。 3.動物防疫、漁畜事業相關業務。 4.臨時交辦事務。
資格條件 一、性別:均可。 二、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其他:可配合不定時及假日加班、具電腦操作能力、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有其它行為不良紀錄者。 每月給付薪資:約僱五等280俸點,月薪38,948元整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7月21日17時前,備齊下列報名文件郵寄或親自送達,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職務,或親送本公所農經課收(地址:3255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 號)。 (二) 未具所需資格條件者請勿應徵,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未附者恕不退件。 (三)【報名文件】: 1.報名表:請至本公所網站〈http://www.longta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或或至本公所農經課領取。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自傳:略敘述自我成長背景、對本項業務之瞭解與認知等(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四)甄選: 1.面試日期:本公所另行通知(公告截止後7日內辦理面試) 2.地點:本所1樓101會議室(地點若更正當場通知)。 3.方式:資料審查、公開面試。 4.評選標準:資格條件35%、自我介紹15%、專長30%、人格特質20%。 5.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6.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僱用期限: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額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預估至114年12月底)止。 附則: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所約僱人員僱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聯絡人:農經課-黃小姐,聯絡電話:03-4793070 #2213,傳真:03-4700645,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0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公園清潔景觀維護、志工及公園雜項業務。 2.山坡地水保及林業相關業務。 3.動物防疫、漁畜事業相關業務。 4.臨時交辦事務。

資格條件

一、性別:均可。 二、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其他:可配合不定時及假日加班、具電腦操作能力、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一) 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二) 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四)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五) 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六) 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七) 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八)有其它行為不良紀錄者。 每月給付薪資:約僱五等280俸點,月薪38,948元整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7月21日17時前,備齊下列報名文件郵寄或親自送達,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職務,或親送本公所農經課收(地址:3255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 號)。 (二) 未具所需資格條件者請勿應徵,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若未附者恕不退件。 (三)【報名文件】: 1.報名表:請至本公所網站〈http://www.longtan.tycg.gov.tw/〉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或或至本公所農經課領取。 2.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自傳:略敘述自我成長背景、對本項業務之瞭解與認知等(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四)甄選: 1.面試日期:本公所另行通知(公告截止後7日內辦理面試) 2.地點:本所1樓101會議室(地點若更正當場通知)。 3.方式:資料審查、公開面試。 4.評選標準:資格條件35%、自我介紹15%、專長30%、人格特質20%。 5.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將不予錄取。 6.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僱用期限: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增額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止(預估至114年12月底)止。 附則:其他未盡事宜,依本公所約僱人員僱用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報名,聯絡人:農經課-黃小姐,聯絡電話:03-4793070 #2213,傳真:03-4700645,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