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汐止區樟樹國民小學
教師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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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2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汐止區樟樹國民小學 |
職稱 | 教師助理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3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本校幼兒園(新北市汐止區樟樹一路141巷2號 ) |
工作內容 | (一)「在特教教師督導下,協助集中式特教班就學輔導相關工作」,包括: 1、 處理學生生活自理事宜(如盥洗、飲食、如廁等) 2、 處理學生學習相關事宜。 3、 引導身心障礙學生參與課間休閒活動,並維護學生安全。 4、 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5、 擔任寒暑假期間課後留園服務教師助理員。 6、 協助特殊教育教師與家長聯繫工作。 7、 協助班級老師一同進行教室清潔及消毒工作。 (二)支援並協助處理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相關(如:生活自理等工作)事宜。 (三)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參加校外教學、運動會等學校活動,並維護其安全。 (四)依規定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每日服務記錄。 (五)其它臨時交辦特殊教育相關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資格。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身分證出生地欄位註記或註記為大陸地區者,需附最近3個月內現戶個人戶籍謄本正本 1 份)。 (三)無幼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四)身心健康,無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之疾病及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者。 |
聯絡方式 | 1.僱用期限:114年8月25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2.於僱用原因消失無條件解僱、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符合資格有意應徵者,請至本校首頁/幼兒園下載甄選簡章,依甄選期程親自至本校辦理報名及應試。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 4.聯絡電話:02-26421407分機3204,聯絡人:郭主任。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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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汐止區樟樹國民小學
職稱
教師助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3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在特教教師督導下,協助集中式特教班就學輔導相關工作」,包括: 1、 處理學生生活自理事宜(如盥洗、飲食、如廁等) 2、 處理學生學習相關事宜。 3、 引導身心障礙學生參與課間休閒活動,並維護學生安全。 4、 處理學生偶發事件。 5、 擔任寒暑假期間課後留園服務教師助理員。 6、 協助特殊教育教師與家長聯繫工作。 7、 協助班級老師一同進行教室清潔及消毒工作。 (二)支援並協助處理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相關(如:生活自理等工作)事宜。 (三)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參加校外教學、運動會等學校活動,並維護其安全。 (四)依規定於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每日服務記錄。 (五)其它臨時交辦特殊教育相關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資格。 (二)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身分證出生地欄位註記或註記為大陸地區者,需附最近3個月內現戶個人戶籍謄本正本 1 份)。 (三)無幼照法第23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 (四)身心健康,無患有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規定之疾病及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者。
聯絡方式
1.僱用期限:114年8月25日至114年12月31日止。 2.於僱用原因消失無條件解僱、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符合資格有意應徵者,請至本校首頁/幼兒園下載甄選簡章,依甄選期程親自至本校辦理報名及應試。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 4.聯絡電話:02-26421407分機3204,聯絡人: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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