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7/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15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 |
| 縣市 | 臺中市 |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北區永興街301號(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
| 工作內容 | 一、災害緊急搶險搶修、防汛機具維護、砂包製作等派工。 二、民眾申請臨時性吊掛工程使用道路路證審查業務。 三、路燈換裝及維護案之民眾陳情,公所配合確認完修線上結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畢業,曾於公務機關任職3個月以上者為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前科紀錄,具服務熱忱能配合各項業務加班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e-mail、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 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1.本案聯絡人:本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4-22314031分機351。 2.請先自附件下載參閱簡章並填寫切結書。 3.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切結書(請由簡章附件下載) (4)其他:駕照、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北區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四等250薪點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災害緊急搶險搶修、防汛機具維護、砂包製作等派工。 二、民眾申請臨時性吊掛工程使用道路路證審查業務。 三、路燈換裝及維護案之民眾陳情,公所配合確認完修線上結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畢業,曾於公務機關任職3個月以上者為佳。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前科紀錄,具服務熱忱能配合各項業務加班者。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含word、excel、e-mail、網路應用等處理能力)。 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案聯絡人:本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4-22314031分機351。 2.請先自附件下載參閱簡章並填寫切結書。 3.登入個人帳號(尚未註冊者請先註冊,註冊完畢登入後先至【履歷填寫】頁面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確認「履歷填寫」內容無誤(「專長及自傳」務請填寫),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人事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上傳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經歷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切結書(請由簡章附件下載) (4)其他:駕照、證照、退伍令、免役證明、原住民身分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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