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約僱書記

公告日 114/07/10
刊登起迄日 114/07/09 ~ 114/07/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職等 約僱3等230薪點(約新台幣31,993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教務處 (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
工作內容 (一) 管理高中教室日誌(包含一般課程、多元選修、校訂必修、彈性課程、加深加廣選修)。 (二)教務處各項會議記錄。 (三)辦理各項學藝競賽、營隊、講座及科學競賽。 (四)教務處各項活動攝影、拍照、影片製作檔案紀錄。 (五) 辦理高中重補修鐘點費、課後輔導與暑期輔導鐘點費及學生退費等清冊。 (六)辦理教務處學生活動與各項業務公告。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戶籍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 (三)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l等)者尤佳。
聯絡方式 詳見本校簡章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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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16~1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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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職稱

約僱書記

職系

職等

約僱3等230薪點(約新台幣31,993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 管理高中教室日誌(包含一般課程、多元選修、校訂必修、彈性課程、加深加廣選修)。 (二)教務處各項會議記錄。 (三)辦理各項學藝競賽、營隊、講座及科學競賽。 (四)教務處各項活動攝影、拍照、影片製作檔案紀錄。 (五) 辦理高中重補修鐘點費、課後輔導與暑期輔導鐘點費及學生退費等清冊。 (六)辦理教務處學生活動與各項業務公告。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外國學歷並須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戶籍滿10年)、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所定不得進用之情事者。 (三)具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l等)者尤佳。

聯絡方式

詳見本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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