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稅務員
公告日 | 114/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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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金融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彰化縣 |
工作地點 | 五、 辦公地點:彰化縣﹙含彰化市、員林市或北斗鎮﹚。 總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187號 員林分局:彰化縣員林市惠明街319號 北斗分局:彰化縣北斗鎮光復路238號 |
工作內容 | (一) 辦理稅捐稽徵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二) 具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限制調任之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之情事。 (五) 現職公務人員未得原機關同意者,請勿報名參加甄選。 |
聯絡方式 | (一) 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 應徵注意事項: 1. 應徵前請務必先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佐證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3. 佐證資料(以下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angtax.gov.tw/)首頁>訊息專區>徵才公告>公告候用項下。 、 承辦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4﹚7239131轉622。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職稱
稅務員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彰化縣
工作內容
(一) 辦理稅捐稽徵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二) 具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財稅金融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 無公務人員考試法所定限制調任之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之情事。 (五) 現職公務人員未得原機關同意者,請勿報名參加甄選。
聯絡方式
(一) 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 應徵注意事項: 1. 應徵前請務必先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應用系統/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 2.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佐證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3. 佐證資料(以下請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 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angtax.gov.tw/)首頁>訊息專區>徵才公告>公告候用項下。 、 承辦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4﹚7239131轉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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