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 114/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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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0 ~ 114/07/2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5等至5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一段32號)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工務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約新台幣38,948元)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 2、國內外專科以上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3、須熟諳電腦文書操作。4、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5、本職務為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列管分發職缺,錄取人員進用期限至該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如無人分發或放棄分發者,則至該考試及格人員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為止。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寄「新北市三芝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52204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一段32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工務課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與白天聯絡電話。 1、報名表1份(須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4、曾任相關職務之資績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6362111轉288。如有工作項目問題,請洽工務課吳課長02-26362111轉275 三、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資格審查合格者,擇期以電話另行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結果公布於本所網站/訊息公佈項下。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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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0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三芝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工務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職缺為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約新台幣38,948元)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國內外專科以上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3、須熟諳電腦文書操作。4、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5、本職務為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列管分發職缺,錄取人員進用期限至該考試筆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為止,如無人分發或放棄分發者,則至該考試及格人員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為止。當事人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4年7月21日(星期一)前以掛號郵寄「新北市三芝區公所人事室收」(地址:252204新北市三芝區中山路一段32號)。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稱「工務課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與白天聯絡電話。 1、報名表1份(須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同一面)。 4、曾任相關職務之資績證明文件影本。 二、本案聯絡人: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6362111轉288。如有工作項目問題,請洽工務課吳課長02-26362111轉275 三、檢具資料請以A4紙依序裝訂俾利檢核作業,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錯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資格審查合格者,擇期以電話另行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結果公布於本所網站/訊息公佈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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