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暫僱人員

公告日 114/07/10
刊登起迄日 114/07/09 ~ 114/07/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1樓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
工作內容 辦理非山非市偏鄉校舍改善暨補強工程等之會計審核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學歷/檢定要求: 1、履歷表(需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身分證明文件 二、徵才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有相關會計審核經驗者為佳 4、積極、認真負責、學習能力強 5、無雙重國籍及公務⼈員任⽤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員 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者。 6、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手續: 1、一律採通訊報名或於上班時間內(上午9:00~下午5:00)親持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星期二)止(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意者備齊相關資料,逕寄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李小姐」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信封請註明「應徵暫僱五等人員(專責偏鄉校舍工程等會計審核業務)」。 二、甄試:經初審合格,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恕不退件及回覆。 三、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相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僱用待遇:待遇比照暫僱五等人員(NT$38,948元,含勞、健保) 2、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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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1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5等至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非山非市偏鄉校舍改善暨補強工程等之會計審核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學歷/檢定要求: 1、履歷表(需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身分證明文件 二、徵才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3、有相關會計審核經驗者為佳 4、積極、認真負責、學習能力強 5、無雙重國籍及公務⼈員任⽤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員 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者。 6、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手續: 1、一律採通訊報名或於上班時間內(上午9:00~下午5:00)親持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15日(星期二)止(以郵戳或收件章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意者備齊相關資料,逕寄送「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會計室李小姐」收。(地址: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信封請註明「應徵暫僱五等人員(專責偏鄉校舍工程等會計審核業務)」。 二、甄試:經初審合格,擇優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恕不退件及回覆。 三、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 經甄選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相關規定辦理任用手續。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僱用待遇:待遇比照暫僱五等人員(NT$38,948元,含勞、健保) 2、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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