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書記
公告日 | 114/07/10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總務室 院舍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 |
工作內容 | 1.協助收發、檔案室及印信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至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
聯絡方式 | 本職缺採網路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勿空白,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上傳以下附件,並授權應徵機關取得履歷資料,完成線上應徵作業。 1、最近銓審函 2、現職派令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上附件請掃描成檔案,勿用拍照方式上傳。 ※甄選方式:採擇優面試,面試100分。 ※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另行通知 1.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仍應於陳報市府核准後始可生效。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3.本案由本院人事甄審委員會辦理甄選事宜。 4.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5.甄選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6.經本院甄選錄取人員,因故自願放棄錄取,請填寫自願放棄錄取確認書,以利本院通知備取人員或辦理下次公告。 7.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面實施,請確實遵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 8.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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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協助收發、檔案室及印信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至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網路報名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勿空白,並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上傳以下附件,並授權應徵機關取得履歷資料,完成線上應徵作業。 1、最近銓審函 2、現職派令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上附件請掃描成檔案,勿用拍照方式上傳。 ※甄選方式:採擇優面試,面試100分。 ※甄選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另行通知 1.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仍應於陳報市府核准後始可生效。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 3.本案由本院人事甄審委員會辦理甄選事宜。 4.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如有偽造,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5.甄選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6.經本院甄選錄取人員,因故自願放棄錄取,請填寫自願放棄錄取確認書,以利本院通知備取人員或辦理下次公告。 7.本院為無菸醫院,全面實施,請確實遵守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 8.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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