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技術員
公告日 | 113/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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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9 ~ 113/12/0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
職稱 | 技術員 |
職系 | 衛生技術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32號 |
工作內容 | 1.醫務管理、緊急救護相關業務。 2.保健組及救護財產管理。 3.須配合本家輪值平日及假日輪值勤務。 4.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 2. 銓審: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審定委任第4職等(含)以上未受轉調限制之人員。 3. 考績:近5 年考績3 年甲等、2 年乙等以上。 4. 專業證照:需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如另具EMT證照尤佳。 5.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 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專業知能」1科50分鐘);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 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5.聯絡資訊:02-22755157#147;聯絡人:人事室易主任; Email: [email protected];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2段32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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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9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
職稱
技術員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醫務管理、緊急救護相關業務。 2.保健組及救護財產管理。 3.須配合本家輪值平日及假日輪值勤務。 4.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 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含)以上考試及格 2. 銓審: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審定委任第4職等(含)以上未受轉調限制之人員。 3. 考績:近5 年考績3 年甲等、2 年乙等以上。 4. 專業證照:需具電腦文書基本作業能力;如另具EMT證照尤佳。 5.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應予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 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專業證照、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 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專業知能」1科50分鐘);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 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5.聯絡資訊:02-22755157#147;聯絡人:人事室易主任; Email: [email protected];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2段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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