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
書記
公告日 | 113/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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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9 ~ 113/12/1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榮民總醫院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出納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一般行政職系考試及格。 3.銓審: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職銓審委任第1職等以上,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5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2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 具下列經驗者考量優先錄取: (1)出納、會計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2)熟悉Excel、Word操作。 7.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8.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加總分百分之五,唯須經本院評定具適任工作能力者始得進用。 9.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聯絡方式 |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筆試或面試其中1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3.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聯絡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2414;聯絡人:人事室林先生(工作相關請轉2260林組長)。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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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9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出納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之特種考試一般行政職系考試及格。 3.銓審: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現職銓審委任第1職等以上,且未受轉調限制。 4.考績:近5年考績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5.獎懲:近5年無懲處紀錄,且任公職期間合計未受申誡2次(含)以上懲處紀錄。 6. 具下列經驗者考量優先錄取: (1)出納、會計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2)熟悉Excel、Word操作。 7.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8.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加總分百分之五,唯須經本院評定具適任工作能力者始得進用。 9.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筆試或面試其中1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3.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聯絡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2414;聯絡人:人事室林先生(工作相關請轉2260林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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