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杉林區衛生所
藥師
| 公告日 | 114/07/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0 ~ 114/07/1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杉林區衛生所 |
| 職稱 | 藥師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高雄市 |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杉林區山仙路93巷2號 |
| 工作內容 | 1.食品衛生業務 2.營業衛生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具有藥師證書並具2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者。 (2)具有護理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等醫事人員證書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黃組長(07-6771319分機123),其他問題請電洽兼人事管理員張小姐(07-6771319分機124)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藥師
114/06/27~114/07/04
|
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0 ~ 114/07/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杉林區衛生所
職稱
藥師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食品衛生業務 2.營業衛生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1)具有藥師證書並具2年以上實際調劑執業經驗者。 (2)具有護理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等醫事人員證書者。 2.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黃組長(07-6771319分機123),其他問題請電洽兼人事管理員張小姐(07-6771319分機124)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藥師
114/06/27~11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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