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
廚工
| 公告日 | 114/07/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09 ~ 114/07/1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 |
| 職稱 | 廚工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僑愛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廚房 |
| 工作內容 | (一)每日例行工作:主、副食、湯類、水果之撿、洗、切、煮、分發及分置於各班餐車 上,並清理廚房、儲藏室等。 (二)菜餚清洗、處理及烹飪、調理作業。 (三)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維護清潔與管理。 (四)廚房及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衛生、安全之檢查維護與整理處置。 (五)協助食品、物資之檢查。 (六)廚房清潔工作。 (七)廚具、餐具之洗滌與消毒工作。 (八)送餐。 (九)其他交辦之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 基本資格 1.甄選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2名。 2. 餐飲業健康檢查合格(錄取後補證,如有不符規定,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3. 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4. 具研發菜色及烹調技術改進熱忱者。 5. 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意願者。 6. 衛生習慣良好者。 7. 身心健康足以勝任廚房工作者。 8. 如有身心障礙相關證明可提供(優先錄取,但障礙類別以不影響實際工作內容為主)。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不良嗜好者、行為不檢經查證屬實者。 8.曾患精神疾病者。 |
| 聯絡方式 | 附設幼兒園曾主任 (03)380-1896 轉881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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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09 ~ 114/07/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僑愛國民小學
職稱
廚工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每日例行工作:主、副食、湯類、水果之撿、洗、切、煮、分發及分置於各班餐車 上,並清理廚房、儲藏室等。 (二)菜餚清洗、處理及烹飪、調理作業。 (三)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維護清潔與管理。 (四)廚房及廚具設備器材用具之衛生、安全之檢查維護與整理處置。 (五)協助食品、物資之檢查。 (六)廚房清潔工作。 (七)廚具、餐具之洗滌與消毒工作。 (八)送餐。 (九)其他交辦之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基本資格 1.甄選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2名。 2. 餐飲業健康檢查合格(錄取後補證,如有不符規定,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3. 有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錄用。 4. 具研發菜色及烹調技術改進熱忱者。 5. 具與人合作及高度配合意願者。 6. 衛生習慣良好者。 7. 身心健康足以勝任廚房工作者。 8. 如有身心障礙相關證明可提供(優先錄取,但障礙類別以不影響實際工作內容為主)。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不良嗜好者、行為不檢經查證屬實者。 8.曾患精神疾病者。
聯絡方式
附設幼兒園曾主任 (03)380-1896 轉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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