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官學院
辦事員
| 公告日 | 114/07/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0 ~ 114/07/21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家文官學院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國家文官學院(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 |
| 工作內容 | 檔案管理、公務車管理及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 (四)無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具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六)具辦理檔案管理實務經驗,或通過主管機關檔案管理相關課程認證時數15小時以上者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方式:採通信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請註記應徵秘書室辦事員職務,於114年7月21日前寄(送)本學院(以本學院警衛室收受時間為憑),聯絡電話:26531690黃小姐。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數名參加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及未通知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2名(本職缺為114年10月1日預估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惟參加面試者,如面試結果均不符合業務需要,得不予錄取。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7/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0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文官學院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檔案管理、公務車管理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 (四)無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五)具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六)具辦理檔案管理實務經驗,或通過主管機關檔案管理相關課程認證時數15小時以上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信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信封上請註記應徵秘書室辦事員職務,於114年7月21日前寄(送)本學院(以本學院警衛室收受時間為憑),聯絡電話:26531690黃小姐。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數名參加面試。資歷審查不合格及未通知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2名(本職缺為114年10月1日預估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惟參加面試者,如面試結果均不符合業務需要,得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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