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淡水A620390)

公告日 114/07/11
刊登起迄日 114/07/10 ~ 114/07/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淡水A620390)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淡水稽徵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229-10號)
工作內容 1.國稅稽徵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僱用期間:預計自114年8月25日起(或實際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 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3.每月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參考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附相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7月17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淡水稽徵所 施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251532分機434,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229-10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年高考增額約僱職務代理人(A620390)」字樣) 。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月支報酬:38,948元(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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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0 ~ 114/07/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淡水A620390)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國稅稽徵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僱用期間:預計自114年8月25日起(或實際到職日)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 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3.每月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參考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附相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4年7月17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淡水稽徵所 施小姐收,聯絡電話02-26251532分機434,地址: 251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229-10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114年高考增額約僱職務代理人(A620390)」字樣) 。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月支報酬:38,948元(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 5.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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