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社會局
約聘社工員,職務編號C674170
公告日 | 114/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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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0 ~ 114/08/01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社會局 |
職稱 | 約聘社工員,職務編號C674170 |
職系 | 社會工作 |
職等 | 七等三階360薪點(360薪點,約53,280元)起聘 |
縣市 | 嘉義縣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社會局。 |
工作內容 | 督導或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侵害、性剝削等保護個案社會工作直接服務或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聘用保護性社工督導員資格,須符合下列之一者,並以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為優先: 1. 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3年以上。 2. 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3.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及聯絡方式: 1.請檢具履歷表(含200字以內自傳)、最高學經歷證件、修習四十五學分證明文件、社會工作實習證明文件、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於上開報名日期截止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1號4樓嘉義縣社會局兒少福利及保護科黃社工師」,逾期不予受理,未錄取者相關表件恕不退還,不合者不另行通知。 2.詢問電話:(05)3620900轉5130黃社工師。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3.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社會工作督導員職務編號C674170)。 二、甄選方式:由本縣社會局初審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甄選。 三、補充說明:給假方式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檢視 |
歷史開缺 |
約聘社工員,職務編號C674170
114/01/15~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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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0 ~ 114/08/01
機關名稱
嘉義縣社會局
職稱
約聘社工員,職務編號C674170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等
七等三階360薪點(360薪點,約53,280元)起聘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督導或辦理兒童及少年、性侵害、性剝削等保護個案社會工作直接服務或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聘用保護性社工督導員資格,須符合下列之一者,並以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為優先: 1. 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3年以上。 2. 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3. 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
聯絡方式
一、報名及聯絡方式: 1.請檢具履歷表(含200字以內自傳)、最高學經歷證件、修習四十五學分證明文件、社會工作實習證明文件、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無者免附),於上開報名日期截止前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二路東段1號4樓嘉義縣社會局兒少福利及保護科黃社工師」,逾期不予受理,未錄取者相關表件恕不退還,不合者不另行通知。 2.詢問電話:(05)3620900轉5130黃社工師。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 3.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社會工作督導員職務編號C674170)。 二、甄選方式:由本縣社會局初審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甄選。 三、補充說明:給假方式依據「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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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重複開缺
約聘社工員,職務編號C674170
114/01/15~11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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