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太保市太保國民小學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7/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0 ~ 114/07/1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國民小學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5等 |
| 縣市 | 嘉義縣 |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31號。 |
| 工作內容 | (一)辦理學校各項衛生及健康促進等相關業務。 (二)配合學務處衛生組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菸害防制、健康體位、疫苗接種...等)。 (三)本校師生健康護理工作、健康檢查異常追蹤及矯治、個別或團體衛教。 (四)衛生保健器材之請購及管理。 (五)學生各項健康資料電腦建檔及上傳。 (六)傳染病防疫規劃、控管及通報(肺結核、流感...等)。 (七)協助事故緊急救護、聯繫照護事宜及緊急傷病送醫照護(家長無法立即前來)等。 (八)協助校內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等相關工作及配合參加訓練。 (九)其他業務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足堪勝任國民小學學童護理工作事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三)經公務人員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之任用資格、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未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9條第1項之情形。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書面或郵寄報名方式辦理,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並於114年7月18日前送件或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1鄰31號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及履歷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1、簡要自述(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務必填寫完整、專長興趣及自傳)。 2、面試人員切結書,請於本頁下方下載。 3、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 (二)本校得視業務需要,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人事室05-2949031#06江先生。 (三)約僱期間為錄取報到日至114年12月19日止,如因經費來源不足、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予解僱。僱用報酬:每月以280薪點核支(每薪點以139.1元計算,折合新臺幣38,948元整)。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五、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約僱人員
114/03/03~114/03/10
|
公告日期
114/07/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0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太保市太保國民小學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5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學校各項衛生及健康促進等相關業務。 (二)配合學務處衛生組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菸害防制、健康體位、疫苗接種...等)。 (三)本校師生健康護理工作、健康檢查異常追蹤及矯治、個別或團體衛教。 (四)衛生保健器材之請購及管理。 (五)學生各項健康資料電腦建檔及上傳。 (六)傳染病防疫規劃、控管及通報(肺結核、流感...等)。 (七)協助事故緊急救護、聯繫照護事宜及緊急傷病送醫照護(家長無法立即前來)等。 (八)協助校內職業安全健康檢查等相關工作及配合參加訓練。 (九)其他業務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者(足堪勝任國民小學學童護理工作事項)。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三)經公務人員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之任用資格、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未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9條第1項之情形。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書面或郵寄報名方式辦理,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並於114年7月18日前送件或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嘉義縣太保市太保里1鄰31號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及履歷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1、簡要自述(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務必填寫完整、專長興趣及自傳)。 2、面試人員切結書,請於本頁下方下載。 3、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 (二)本校得視業務需要,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人事室05-2949031#06江先生。 (三)約僱期間為錄取報到日至114年12月19日止,如因經費來源不足、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予解僱。僱用報酬:每月以280薪點核支(每薪點以139.1元計算,折合新臺幣38,948元整)。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五、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