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中醫醫院
藥師
公告日 | 114/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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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0 ~ 114/07/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中醫醫院 |
職稱 | 藥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三)級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1-3樓 |
工作內容 | 中藥調配製劑、教學、藥庫、資訊及主管交辦事項等藥事相關工作 |
資格條件 | 參加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雙重國籍者或未檢附備齊證明文件者不受理報名): 1.教育部認可之大專以上藥學系畢業。 2.具藥師證照。 3.具修習滿教育部規定之中藥學分(16學分);109學年以後入學者修習中藥17學分及中藥實習合格證書。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影本(A4紙張),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章,如未曾任公務人員者,免附第9至第11項文件: 1.身分證(需正反面影印) 2.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個人自傳(自傳不可空白並簽名) 3.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中醫學分及中藥實習合格證書 5.藥師考試及格證書(含高普考、特考、專技高考、檢覈考試及格等) 6.藥師證書 7.服務年資證明 8.另有其他證照證明者請一併檢附。 9.現職派令 10.歷年銓敘部銓審函 11.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採郵寄或親送報名(以郵件送達本院至報名期限止): ※請檢附上述證件於114年7月18日前,掛號郵寄「中醫醫院人事室收」(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2樓),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藥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於114年7月18日下午5時前親送至本院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藥師。 聯絡人: 1.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07)7133186轉235吳主任 2.工作內容及職務問題請洽藥劑科梁主任(07)7133186轉26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藥師
114/06/13~1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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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0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中醫醫院
職稱
藥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中藥調配製劑、教學、藥庫、資訊及主管交辦事項等藥事相關工作
資格條件
參加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雙重國籍者或未檢附備齊證明文件者不受理報名): 1.教育部認可之大專以上藥學系畢業。 2.具藥師證照。 3.具修習滿教育部規定之中藥學分(16學分);109學年以後入學者修習中藥17學分及中藥實習合格證書。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時請檢送下列資料影本(A4紙張),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章,如未曾任公務人員者,免附第9至第11項文件: 1.身分證(需正反面影印) 2.公務人員履歷表含個人自傳(自傳不可空白並簽名) 3.大專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中醫學分及中藥實習合格證書 5.藥師考試及格證書(含高普考、特考、專技高考、檢覈考試及格等) 6.藥師證書 7.服務年資證明 8.另有其他證照證明者請一併檢附。 9.現職派令 10.歷年銓敘部銓審函 11.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採郵寄或親送報名(以郵件送達本院至報名期限止): ※請檢附上述證件於114年7月18日前,掛號郵寄「中醫醫院人事室收」(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2樓),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藥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於114年7月18日下午5時前親送至本院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職師(三)級藥師。 聯絡人: 1.報名問題請洽人事室(07)7133186轉235吳主任 2.工作內容及職務問題請洽藥劑科梁主任(07)7133186轉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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