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02
刊登起迄日 113/11/29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工作內容 1.辦公廳舍維護管理。 2.公關及新聞聯繫。 3.小額採購、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4.預算系統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行政文書、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此為延長病假職缺,受僱人員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予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薪:37,800元(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進用)。 三、請將簡歷表(需貼上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現職、工作經歷及年資)、身分證正反面、自傳、畢業證書、證照、受訓證書(證書、證照請附影本資料)寄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楊梅區公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未註明欲應徵之職缺者,視為資料不符。 四、視報名情形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因資格不符或因面試未錄取而欲取回履歷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便寄還。 五、本所得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9 ~ 113/12/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辦公廳舍維護管理。 2.公關及新聞聯繫。 3.小額採購、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4.預算系統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行政文書、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此為延長病假職缺,受僱人員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應即予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薪:37,800元(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進用)。 三、請將簡歷表(需貼上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現職、工作經歷及年資)、身分證正反面、自傳、畢業證書、證照、受訓證書(證書、證照請附影本資料)寄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楊梅區公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未註明欲應徵之職缺者,視為資料不符。 四、視報名情形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因資格不符或因面試未錄取而欲取回履歷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便寄還。 五、本所得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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