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
科員

公告日 114/07/11
刊登起迄日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會計室(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3號 )
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本職缺係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會計室科員預估缺(需兼任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會計員),資格條件如下: 一、苗栗縣政府主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現職主計人員以外人員,採外補方式辦理。 二、具有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1條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應徵人員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甄選人員資績評分表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等資績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進行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有疑義,請洽037-328157許科長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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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職稱

科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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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本職缺係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會計室科員預估缺(需兼任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會計員),資格條件如下: 一、苗栗縣政府主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現職主計人員以外人員,採外補方式辦理。 二、具有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21條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應徵人員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及所屬主計機構甄選人員資績評分表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成)」、「獎懲」、「重大殊榮」、「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等資績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進行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有疑義,請洽037-328157許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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