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書記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0/30 ~ 113/11/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
工作內容 | 辦理一般行政⼯作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關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非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
聯絡方式 | (一)備檢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各項資料並附照片、聯絡電話)。 2.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 (二)甄試程序: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學、經歷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符、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方式: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人事室 葉⼩姐 03-9361764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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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30 ~ 113/11/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作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關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3.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非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
聯絡方式
(一)備檢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各項資料並附照片、聯絡電話)。 2.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敘部審定函、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 (二)甄試程序:先以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視學、經歷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訂);資格不符、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方式: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人事室 葉⼩姐 03-93617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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