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組長

公告日 114/07/11
刊登起迄日 114/07/11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高雄市) 工作地址: (一)本校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 或東方校區(高雄市湖內區東方路110號)。 (二)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校區上班地點簽到退。
工作內容 職缺單位:學生事務處就學服務組 1.就學服務組業務規劃及工作督導 2.性平及霸凌業務督導 3.就學服務組業管法規研擬 4.綜理就學服務組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現職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且現任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以上職務者,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能配合業務支援及職務輪調者。 四、工作認真負責、敬業、積極細心,擔任本職應具備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判斷分析能力、獨立思考及執行能力, 五、具規劃辦理大型活動(如新生始業活動及性平教育推廣等)經驗者,及曾督導或執行性平、霸凌調查業務、熟諳學校行政法規者,優先考量。 六、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ODF文件應用工具…等),具專案規劃及簡報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線上報名: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請114年7月25日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另將下列文件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無法上傳者資料請另寄至[email protected]。):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現職派令 (三)銓敘審定函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專業訓練資料 (七)英語能力證明文件(例如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TOEIC等,無則免附)及相關經驗等資料。 三、甄選方式: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敬請見諒。 四、備註: (1)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 (2)需具工作及學習熱忱。 (3)視需要前往各校區執行業務,並配合支援及業務調整。 五、聯絡人:人事室 賴小姐 07-3814526#12056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7/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職缺單位:學生事務處就學服務組 1.就學服務組業務規劃及工作督導 2.性平及霸凌業務督導 3.就學服務組業管法規研擬 4.綜理就學服務組業務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國外學歷需經驗證。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現職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且現任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單列或跨列薦任第9職等以上職務者,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能配合業務支援及職務輪調者。 四、工作認真負責、敬業、積極細心,擔任本職應具備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判斷分析能力、獨立思考及執行能力, 五、具規劃辦理大型活動(如新生始業活動及性平教育推廣等)經驗者,及曾督導或執行性平、霸凌調查業務、熟諳學校行政法規者,優先考量。 六、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ODF文件應用工具…等),具專案規劃及簡報能力者尤佳。

聯絡方式

線上報名: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請114年7月25日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另將下列文件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無法上傳者資料請另寄至[email protected]。): (一)考試及格證書 (二)現職派令 (三)銓敘審定函 (四)最高學歷證書 (五)近5年考績通知書 (六)專業訓練資料 (七)英語能力證明文件(例如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TOEIC等,無則免附)及相關經驗等資料。 三、甄選方式: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敬請見諒。 四、備註: (1)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 (2)需具工作及學習熱忱。 (3)視需要前往各校區執行業務,並配合支援及業務調整。 五、聯絡人:人事室 賴小姐 07-3814526#1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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