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雇工(公務車駕駛)

公告日 114/07/11
刊登起迄日 114/07/11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雇工(公務車駕駛)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工作內容 擔任公務車駕駛
資格條件 1.需有職業小客車駕照。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5.需檢附良民證。 6.面試當天併同測試道路駕駛能力(車輛由本局提供)。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職業駕駛執照、(5)良民證(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參加雇工甄選」,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王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36,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7月21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1,449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 8.名額:正取:1名; 備取1名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雇工(公務車駕駛)
114/06/19~114/06/29
檢視
雇工(公務車駕駛)(預估缺)
114/05/20~114/05/30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7/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2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職稱

雇工(公務車駕駛)

職系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

工作內容

擔任公務車駕駛

資格條件

1.需有職業小客車駕照。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5.需檢附良民證。 6.面試當天併同測試道路駕駛能力(車輛由本局提供)。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公告項下下載)、(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身分查驗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職業駕駛執照、(5)良民證(資料不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料請使用長尾夾固定即可,勿裝訂);信封上請務必註明「參加雇工甄選」,掛號郵寄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5樓,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秘書室王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736,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2.報名期限至114年7月21日止。 3.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於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4.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面試結果將公告本局網站(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資訊→錄取公告)。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於投件時併附足額回郵信封,不足額恕不寄還。 5.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或等級相同、工作性質相當之職缺為限。 6.薪資待遇: (1)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萬1,449元。 (2)12月份在職者年終獎金 1.5 個月,且依實際到職月數比例計支。 7.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 8.名額:正取:1名; 備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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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公務車駕駛)
114/06/19~11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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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工(公務車駕駛)(預估缺)
114/05/20~1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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