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人事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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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
職稱 | 人事助理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607號) |
工作內容 |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考試:具備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行政警察人員、行政管理人員或警察法制人員類科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現具職務經歷:現敘(相當)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考績:1. 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在2年以下)。 五、其他所需能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其他必要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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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職稱
人事助理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考試:具備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三等(乙等)行政警察人員、行政管理人員或警察法制人員類科考試及格,無限制轉調情事。 三、現具職務經歷:現敘(相當)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四、考績:1. 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在2年以下)。 五、其他所需能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其他必要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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