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
技士

公告日 114/07/12
刊登起迄日 114/07/11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內政部警政署(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7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本署警政資訊網路系統高低壓變電、空調、消防安全等相關設備之維護管理保養、火警警報檢測、監控等業務、用電負載安全評估及建物水電修繕報修等事宜。 2.配合資通安全管理制度(ISMS)及政府政策調整機房配置合規及辦理演練。 3.警政資訊網路系統機房工程、用電及空調安全設施之規劃建置、招標事宜。 4.緊急處理各項用電設備突發或災害事故。 5.其他機電與庶務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請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需上傳附件含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署得予從缺。 4.聯絡人:張科員,電話:02-2321521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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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署警政資訊網路系統高低壓變電、空調、消防安全等相關設備之維護管理保養、火警警報檢測、監控等業務、用電負載安全評估及建物水電修繕報修等事宜。 2.配合資通安全管理制度(ISMS)及政府政策調整機房配置合規及辦理演練。 3.警政資訊網路系統機房工程、用電及空調安全設施之規劃建置、招標事宜。 4.緊急處理各項用電設備突發或災害事故。 5.其他機電與庶務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請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需上傳附件含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署得予從缺。 4.聯絡人:張科員,電話:02-232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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