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
技士
| 公告日 | 114/07/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1 ~ 114/07/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警政署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電機工程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內政部警政署(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7號) |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署警政資訊網路系統高低壓變電、空調、消防安全等相關設備之維護管理保養、火警警報檢測、監控等業務、用電負載安全評估及建物水電修繕報修等事宜。 2.配合資通安全管理制度(ISMS)及政府政策調整機房配置合規及辦理演練。 3.警政資訊網路系統機房工程、用電及空調安全設施之規劃建置、招標事宜。 4.緊急處理各項用電設備突發或災害事故。 5.其他機電與庶務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
| 聯絡方式 | 1.請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需上傳附件含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署得予從缺。 4.聯絡人:張科員,電話:02-23215210。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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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本署警政資訊網路系統高低壓變電、空調、消防安全等相關設備之維護管理保養、火警警報檢測、監控等業務、用電負載安全評估及建物水電修繕報修等事宜。 2.配合資通安全管理制度(ISMS)及政府政策調整機房配置合規及辦理演練。 3.警政資訊網路系統機房工程、用電及空調安全設施之規劃建置、招標事宜。 4.緊急處理各項用電設備突發或災害事故。 5.其他機電與庶務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1.請經由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需上傳附件含現職派令、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另行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3.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署得予從缺。 4.聯絡人:張科員,電話:02-232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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