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3/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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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9 ~ 113/12/0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
工作內容 | 1.辦理地政業務督導考評、簡政創新及擬定施政計畫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聯絡方式 |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於113年12月5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逾期不受理。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403602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5樓,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4-22218558分機63819)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附註: (一)應徵人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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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9 ~ 113/12/0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地政業務督導考評、簡政創新及擬定施政計畫等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影本於113年12月5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逾期不受理。證件影本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403602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5樓,聯絡人:張小姐,電話:04-22218558分機63819)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附註: (一)應徵人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二)本次徵才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三)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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