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
主計員
公告日 | 114/07/12 |
---|---|
刊登起迄日 | 114/07/11 ~ 114/07/25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文化部 |
職稱 | 主計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國立臺灣博物館主計機構) |
工作內容 | 主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高考(或相當考試)會計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業務,並善於領導統御及溝通協調。 三、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及Excel等)操作。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應徵者請同步將下列資料存成PDF檔,於公告截止日前上傳以下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最近5年內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 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 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蘇先生,聯絡電話:02-85126631。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主計員
114/06/06~114/06/20
主計員
114/06/06~114/06/20
書記
114/06/06~114/06/20
書記
114/05/23~114/06/02
主計員
114/05/06~114/05/15
主計員
114/04/25~114/05/02
科員
114/04/25~114/05/05
主計員
114/04/24~114/05/01
科員
114/04/16~114/04/23
主計員
114/03/27~114/04/07
主計員
114/03/21~114/03/28
科員
114/02/13~1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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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文化部
職稱
主計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主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高考(或相當考試)會計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業務,並善於領導統御及溝通協調。 三、熟悉電腦視窗軟體(Word及Excel等)操作。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應徵者請同步將下列資料存成PDF檔,於公告截止日前上傳以下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最近5年內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影本。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 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 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蘇先生,聯絡電話:02-85126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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