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技士
公告日 | 113/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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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9 ~ 113/12/1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自然保育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苗栗縣 |
工作地點 | 處本部(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或各管理站 |
工作內容 | 1.辦理自然保育及林業等相關工作。 2.園區經營管理、遊客服務、解說宣導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自然保育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3.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
聯絡方式 | 1.應備文件:意者請於113年12月12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務必登打個人自述)。聯絡電話:(037)996100#311施小姐。 2.本處為高山型國家公園,工作地點包含汶水行政中心、武陵管理站、觀霧管理站及雪見管理站,須配合業務需要輪調。 3.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 4.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 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次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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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9 ~ 113/12/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職稱
技士
職系
自然保育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1.辦理自然保育及林業等相關工作。 2.園區經營管理、遊客服務、解說宣導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自然保育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3.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聯絡方式
1.應備文件:意者請於113年12月12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處調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表務必登打個人自述)。聯絡電話:(037)996100#311施小姐。 2.本處為高山型國家公園,工作地點包含汶水行政中心、武陵管理站、觀霧管理站及雪見管理站,須配合業務需要輪調。 3.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不另行通知。 4.本次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 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本次甄選由本處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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