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3/12/02
刊登起迄日 113/11/29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3,750元)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本分署南華工作站(花蓮縣吉安鄉干城村4鄰吉安路6段117號)
工作內容 辦理森林護管、電腦資料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之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未受吊銷或吊扣)者,會騎乘檔車者尤佳。 四、工作地點多位於山區,具良好體能者佳,以利執行測量、資源調查、監測等工作,並視工作需求夜宿山區。 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六、具備電腦資訊處理能力(Word、Excel等)。 七、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即無條件解僱。
聯絡方式 一、以線上系統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分署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掃描後合併為一個PDF檔案後上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離職證明書、勞保明細等,無者免附) ■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份證明(無者免附) 二、倘上傳資料不齊全則視為不符合應徵資格,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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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9 ~ 113/12/0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約僱4等250薪點(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3,750元)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辦理森林護管、電腦資料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之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領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未受吊銷或吊扣)者,會騎乘檔車者尤佳。 四、工作地點多位於山區,具良好體能者佳,以利執行測量、資源調查、監測等工作,並視工作需求夜宿山區。 五、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六、具備電腦資訊處理能力(Word、Excel等)。 七、僱用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即無條件解僱。

聯絡方式

一、以線上系統報名為主: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分署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請檢具以下資料並掃描後合併為一個PDF檔案後上傳: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如離職證明書、勞保明細等,無者免附) ■專業證照(無者免附) ■原住民或身心障礙身份證明(無者免附) 二、倘上傳資料不齊全則視為不符合應徵資格,經書面審查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擇優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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