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7/12
刊登起迄日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2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育部及所屬資通安全相關事務處理,支援資訊安全治理工作,資料查詢回覆,專案行政配合。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資訊、資工、資管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熟諳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相關作業,具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三、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8,948元或45,624元。僅具學士學位者得考量任職前之相關工作經驗認定報酬標準。 2.本職務係代理分析師職代科長請休假、娩假及育嬰留停期間所遺業務,聘期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下列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2700/News.aspx?n=A1E30194B1C3ACDF&sms=15F99BDCA5F9F595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網頁/電子布告欄/)下載並填妥「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應徵履歷表」。 二、請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併同履歷表(完整填寫所有欄位資料並附照片及簽名)、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7月18日前寄送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謝小姐收(地址:10622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2樓),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職缺:聘用職務代理人員」及應徵人員姓名、白天聯絡電話,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114年7月18日前,請以「姓名-應徵資科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為標題,傳送下列2份電子檔資料至教育部資科司徵才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電子檔資料應與紙本報名資料相符。 (一)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應徵履歷表,檔名為「姓名-應徵資科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之odt檔。 (二)簽名之履歷表、相關證明文件,檔名為「姓名-應徵資科司駐國教署聘用職務代理人員」之PDF檔。 四、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五、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謝小姐,電話:(02)7712-9011。 六、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惟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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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教育部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教育部及所屬資通安全相關事務處理,支援資訊安全治理工作,資料查詢回覆,專案行政配合。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學士(含)以上學位,資訊、資工、資管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熟諳電腦操作及資訊處理相關作業,具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三、其他事項: 1.依照「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規定辦理,其薪點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以研究助理(學士學位6等280薪點)或助理研究員(碩士學位7等328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新臺幣38,948元或45,624元。僅具學士學位者得考量任職前之相關工作經驗認定報酬標準。 2.本職務係代理分析師職代科長請休假、娩假及育嬰留停期間所遺業務,聘期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濟)。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下列網址: https://depart.moe.edu.tw/ED2700/News.aspx?n=A1E30194B1C3ACDF&sms=15F99BDCA5F9F595 (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網頁/電子布告欄/)下載並填妥「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應徵履歷表」。 二、請檢附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併同履歷表(完整填寫所有欄位資料並附照片及簽名)、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工作服務證明等資料,於114年7月18日前寄送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謝小姐收(地址:10622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2樓),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職缺:聘用職務代理人員」及應徵人員姓名、白天聯絡電話,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 114年7月18日前,請以「姓名-應徵資科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為標題,傳送下列2份電子檔資料至教育部資科司徵才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電子檔資料應與紙本報名資料相符。 (一)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應徵履歷表,檔名為「姓名-應徵資科司聘用職務代理人員」之odt檔。 (二)簽名之履歷表、相關證明文件,檔名為「姓名-應徵資科司駐國教署聘用職務代理人員」之PDF檔。 四、擇優面談,面談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五、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謝小姐,電話:(02)7712-9011。 六、錄取名額: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惟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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