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科員

公告日 114/07/12
刊登起迄日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工作內容 1. 法制業務。 2. 採購業務。 3. 災防業務。 4. 其他綜合性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 國內外大專以上院校畢業。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 具原住民身分及政府採購證照者為佳。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案):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 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6)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及原住民族語認證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7) 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另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2、 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期限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 聯絡人:人事杜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372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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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科員
114/07/02~11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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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 法制業務。 2. 採購業務。 3. 災防業務。 4. 其他綜合性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 國內外大專以上院校畢業。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 具原住民身分及政府採購證照者為佳。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以下資料掃描檔(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案): (1)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 (4)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 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 (6) 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及原住民族語認證者,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7) 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另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2、 本項甄選擬補實之職缺,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期限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3、 聯絡人:人事杜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7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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