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書記

公告日 113/12/02
刊登起迄日 113/11/29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地點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暨所屬機關。
工作內容 行政、文書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已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不含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三)具電腦操作知能及溝通協調能力,熟悉各種文書處理。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甄試日期及方法;不合格或未經遴用,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次甄選得列備選1至2名。 (四)聯絡人:徐科員、電話:(06)9263334、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9 ~ 113/12/1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澎湖縣

工作內容

行政、文書工作、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現職公務人員已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不含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各類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及警察機關、警察大學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三)具電腦操作知能及溝通協調能力,熟悉各種文書處理。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甄試日期及方法;不合格或未經遴用,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次甄選得列備選1至2名。 (四)聯絡人:徐科員、電話:(06)9263334、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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