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消防局
科員
| 公告日 | 113/12/02 |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9 ~ 113/12/0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
| 縣市 | 嘉義市 |
| 工作地點 | 嘉義市 |
| 工作內容 | 消防專業工作 |
| 資格條件 | (一) 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且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之規定,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之消防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者。 |
| 聯絡方式 | 聯絡e-mail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113年11月29日至113年12月2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授權本機關調閱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於報名期限內授權開放調閱完整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前述應上傳之相關證明文件如下(請依下列順序排列並合併為1個PDF檔案,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消防專業證照、訓練證書、教官資格證書 2. 消防教育畢(結)業證書 3. 113年外補人員資料表(填妥各欄資訊簽名後將掃描檔及電子檔上傳)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六)甄選結果:錄取者不另行公告,將依商調程序辦理。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2/02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9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
職稱
科員
職系
無
職等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縣市
嘉義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消防專業工作
資格條件
(一) 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科及格,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且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之規定,經警察大學、警官學校畢業或訓練合格之消防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者。
聯絡方式
聯絡e-maill:[email protected]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113年11月29日至113年12月2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授權本機關調閱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於報名期限內授權開放調閱完整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本局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前述應上傳之相關證明文件如下(請依下列順序排列並合併為1個PDF檔案,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 消防專業證照、訓練證書、教官資格證書 2. 消防教育畢(結)業證書 3. 113年外補人員資料表(填妥各欄資訊簽名後將掃描檔及電子檔上傳)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六)甄選結果:錄取者不另行公告,將依商調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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