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約僱人員(約僱3等250薪點)

公告日 114/07/12
刊登起迄日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約僱3等250薪點)
職系
職等 約僱3等25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秘書室)。
工作內容 1.辦理出納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3等250薪點[新台幣34,775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普考增額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預計為114年12月),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工作內容洽詢電話:02-29282828-331廖秘書。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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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約僱人員(約僱3等250薪點)

職系

職等

約僱3等250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出納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一、月支報酬:約僱3等250薪點[新台幣34,775元,須扣繳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二、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普考增額錄取人員報到日前一日止(預計為114年12月),惟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提前消滅,即無條件解僱】。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甄選報名表(須詳述自傳及親自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上均為A4格式),於公告期間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4樓人事室(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退回原件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3.本聯缺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案聯絡電話:02-29282828-524潘小姐;工作內容洽詢電話:02-29282828-331廖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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