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課員
公告日 | 114/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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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社勞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新北市 |
工作地點 |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社會人文課)。 |
工作內容 | 1.辦理社區及藝文活動。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三、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 |
聯絡方式 | 1、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採購證照(如無免附)、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以上均以掃描1份電子檔上傳 ),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 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4、本職缺列備取一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5、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轉524潘小姐;工作內容請電詢:02-29282828#111譚視導。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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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7/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社區及藝文活動。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三、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
聯絡方式
1、採線上報名,請於公告截止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 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2、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採購證照(如無免附)、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以上均以掃描1份電子檔上傳 ),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選;未獲通知甄選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30字及格-含錯誤率計算),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 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 4、本職缺列備取一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 5、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轉524潘小姐;工作內容請電詢:02-29282828#111譚視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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