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公國民中學
事務組長

公告日 114/07/12
刊登起迄日 114/07/11 ~ 114/07/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公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221巷15號
工作內容 1.政府採購招標管理(營繕工程、財務採購、勞務採購)。 2.校園安全防護事宜及設備維護管理。 3.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及消防安全申請。 4.辦理校園美化綠化、校產校舍管理及維修事項。 5.場地開放及球場租借管理相關事宜、飲水安全管理。 6.幹事、工友、警衛及保全管理。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甄選時間:書面審查後,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報名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可斟酌情況予以從缺。 (二)甄選方式(面試占100%): 學經歷簡介、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專業素養、服務熱忱、問題處理及一般行政工作經驗等面談,逾時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甄選,甄選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者,錄取從缺。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曾任學校事務組長業務者優先考量。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意者請於114年7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掃瞄上傳繳交下列證件影本(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 未完整上傳下列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 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甄選簡歷自傳、切結書,如後附。(或至本校網站https://www.lkjh.tp.edu.tw/最新消息下載,並於報名表內貼妥正面半身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另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 現職派令影本。 6.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7.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8. 英檢及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9.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10. 專業證照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影印本(具有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無者免繳)。
聯絡方式 本校聯絡電話:工作內容:總務處02-27261481#400;報名相關:人事室02-27261481#600。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事務組長
114/05/16~114/05/27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7/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7/11 ~ 114/07/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公國民中學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政府採購招標管理(營繕工程、財務採購、勞務採購)。 2.校園安全防護事宜及設備維護管理。 3.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及消防安全申請。 4.辦理校園美化綠化、校產校舍管理及維修事項。 5.場地開放及球場租借管理相關事宜、飲水安全管理。 6.幹事、工友、警衛及保全管理。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甄選方式及日期: (一)甄選時間:書面審查後,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未入選參加面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報名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可斟酌情況予以從缺。 (二)甄選方式(面試占100%): 學經歷簡介、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專業素養、服務熱忱、問題處理及一般行政工作經驗等面談,逾時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甄選,甄選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80分者,錄取從缺。

資格條件

(一)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未具雙重、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並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之規定(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無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調整工作及職務輪調者。 (五)曾任學校事務組長業務者優先考量。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意者請於114年7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且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掃瞄上傳繳交下列證件影本(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 未完整上傳下列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 1. 甄選報名表(請貼妥照片)、甄選簡歷自傳、切結書,如後附。(或至本校網站https://www.lkjh.tp.edu.tw/最新消息下載,並於報名表內貼妥正面半身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請另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 現職派令影本。 6.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7.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8. 英檢及格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9.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10. 專業證照或特殊表現證明文件影印本(具有採購專業證照者尤佳,無者免繳)。

聯絡方式

本校聯絡電話:工作內容:總務處02-27261481#400;報名相關:人事室02-272614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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